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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伙伴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更新日期:2026年8月9日

生效日期:2026年8月9日

本规则是《瞳伙伴隐私政策》的组成部分,适用于监护人通过瞳伙伴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活动。应用应由监护人操作,或由儿童在监护人同意和指导下使用。

一、运营者

运营主体:抚顺暖心百货商贸有限公司(Fushun Nuanxin Department Store Trading Co., Ltd.)。个人信息保护邮箱:support@tongbuddy.com;联系地区:中国辽宁省抚顺市。

二、监护人同意

监护人在登录、建立儿童档案或录入检查记录前,应阅读《隐私政策》《用户协议》和本规则。继续建立儿童档案即表示监护人同意我们为所说明的目的处理相关儿童个人信息。非监护人不得代儿童提交信息。

三、处理范围与目的

信息示例目的
基础档案昵称或姓名、年龄、身高、体重、可选头像建立并区分儿童档案。
用眼与检查记录视力、矫正视力、验光数据、眼轴、检查日期、机构、复查日期和备注保存历史结果、展示趋势并支持跨设备恢复。
本机姿态分析摄像头实时画面、姿态关键点、相对距离和坐姿状态在设备本机识别距离过近、低头、歪头、头部前伸或身体前倾并提醒。
本机偏好校准基线、灵敏度、提醒和计时设置提供个性化提醒。

四、摄像头特别说明

坐姿监控仅在监护人授权后调用摄像头。实时画面只在当前设备内存中进行分析,不保存、不上传,不进行人脸识别,不用于广告或用户画像。停止监控、锁屏或切换应用后,摄像头分析随即停止。

五、存储与安全

儿童档案、头像和检查记录同步到监护人登录账号在中国境内的数据空间;最近同步内容可缓存在当前设备。坐姿校准、提醒音色和护眼计时设置保存在当前设备。我们采取加密传输、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数据库权限和备份等措施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六、共享与使用限制

我们不出售儿童个人信息,不用于广告定向或与产品功能无关的画像。除取得监护人单独同意、使用必要的短信和云基础服务,或法律法规另有要求外,不向第三方提供儿童个人信息。

七、监护人的权利

八、停止使用与注销

监护人可以在 App 内删除单条记录、解除儿童绑定,或从“设置 → 账户 → 账户管理 → 注销账号”发起永久注销。账号注销不可撤销。无法登录时,可依据账号注销说明联系客服处理。

九、更新与联系

如儿童信息处理目的、范围、保存方式或共享对象发生重大变化,我们会显著告知并在需要时重新取得监护人同意。问题或请求请发送至 support@tongbuddy.com